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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朔州长城一号旅游公路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不含沥青)竞价采购公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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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朔州长城一号旅游公路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不含沥青)竞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朔州长城一号旅游公路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不含沥青)竞价采购项目。
1.2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朔州长城一号旅游公路项目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朔州长城一号旅游公路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不含沥青)竞价采购
1.5 电子商务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不含沥青)所需材料的供应、运输、装卸和提供增值税专项发票 等相关服务。
2.1.1 标包划分:本次竞价采购共1个标包,合计限价金额 1168.98 万元(含税),具体限价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釆购数量

税率

含税限价单价(元)

含税限价 总价(元)

备 注

1

水稳碎石混合料

4.5%水泥稳定碎石

T

47600

13%

102

4855200


2

水稳碎石混合料

5%水泥稳定碎石

T

42700

13%

108

4611600

3

沥青混凝土

AC-13

T

11700

13%

190

2223000

合计





11689800



投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表中限价。
2.2 交 货 期: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供货,总供货期至项目完工。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长城一号旅游公路项目口子梁—吴儿城路中心线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部使用要求。
2.5 相应保证金的递交:要求提交保证金23万元。保证金递缴形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债权,银行保函 ;
相应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可由供应商的任一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递交截止时间为:竞价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定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汇出响应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备注2023-QSGS-SZCCYH-WZ-027,未备注且无法核实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信息的,将按照供应商未递交响应保证金处理。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0502121619200048296-000000055
联 系 人:梁仁杰
财务电话:18634929998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供应商应提前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以债权抵顶投标保证金使用。若债权金额大于等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可将《债权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附于报名资料中作为投标保证金,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若债权金额小于投标保证金的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补齐。
3.采用银行保函时,可由投标人任一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 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 114 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 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
不退还相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供应商在竞价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竞价保证金或解冻债权。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为现金的,可补齐差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在招标人收到履约保函后退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 1. 1 资格要求: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1.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 1.3 业绩要求:近3年(2020 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 1.4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 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 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2月19 日9时至 2023 年12月22 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竞价资格。
注: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s.sxlq.com:9982/showStock/index)点击 “投标报名 ”,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2021 年 3 月 1 日前已在山西路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 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通过主要联系人手机号(用户名)+短信验证码(密码)方式进行登录, 完善注册信息后方可正常操作。未注册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 供应商注册 ”。此为获取竞价资格的唯一途径,推荐单位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除外)。
3.3.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业绩证明资料,财务审计报告相关资料;
(4)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 年12 月 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无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须提供联系表一份(内容包含: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4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4.1 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 名;
4.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商务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合同主要条款
5.1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按计量比例支付,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5.2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递交:
(1)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
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 ,债权。
保证金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间 ;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5.3.1 采用现金形式(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递交保证金的,应由供应商的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同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5.3.2 银行保函方式
( 1)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可由投标人的任一开户银行出具,但需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可提供保函验真的可不提供)、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 114 等服务平台可查询。
(2) 银行保函应当为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附件示范文本作为参考),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附加支付条件)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提供无效履约保函的,招标人不得签订合同。
5.3.3 债权担保的方式
( 1) 供应商为母体所属单位债权人的,可以其债权(不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金和有争议 或在诉讼中的债权)抵顶等额的履约保证金,抵顶履约保证金的债权小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可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补足差额。
(2) 债权作为履约保证金时,供应商应以书面承诺的方式交予招标人,招标人报母体公司 财务部核实无误后方可作为保证金,同时财务核算部冻结等额债权,在保证有效期间不得支付。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享有对其债权等同于保证金的处理权利。
(3) 债权代替履约保证金承诺书的供应商,原件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予采购人办公场所,并接受现场核实其债权代替履约保证金承诺书真伪性。
5.3.4 银行保函、债权担保未能覆盖合同约定的担保期或约定的担保期即将到期但合同尚 未履行完毕的,招标人应通知并督促供应商在银行保函、债权担保到期日前至少十四日办理完成担保的延期,并将延期的保函或担保递交至集团公司资金证券管理部。
6.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6.1 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0分
6.2 竞价结束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时0分
6.3 报 价 方 式:含税价
6.4 起 始 价:标包限价:11689800元。
6.5 报价梯度:11690元(供应商每次报价的最低降幅)。(报总价)
6.6 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
6.7 其他规则:
(1)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可自由竞价,不限轮次:若在竞价截止时间前5分钟内有供应商报价,则竞价截止时间顺延5分钟,直至再无供应商发出报价
(2)供应商报价低于限价10%时,供应商应进行确认,供应商须对确认后的报价负责,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履约保函或签订合同,该供应商将被清除出库,并列入山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山西路桥集团所有招采项目。
7.项目公告和公示
7.1发布竞价公告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山西国资数字采购系统》。
7.2发布竞价成交公示的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山西国资数字采购系统》。
7.3 成交公示的期限:3个日历日
8.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 系 方 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桥隧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方 式:0349-5989622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朔州长城一号旅游公路项目部
地 址:朔州市朔城区民福东街3号公路局后院
联 系 人:李雁威
电 话:15534964588

来源:剑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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