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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中铁十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项目沥青招标采购公告

摘要:

沥青招标,沥青公告,公路沥青

招标编号:ZTSJQGS2021(物)2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十局七公司濮新项目沥青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物资[2020]423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新建濮阳至阳新高速公路,北起河南濮阳南到湖北阳新,本标段承建范围位于山东菏泽市境内,起点位于菏泽市吕陵镇楚庙村,其中土建工程起点桩号为K22+907,终点桩号为K50+900,线路全长27.99km;路面工程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46+100,线路全长46.1km。本合同段内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为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7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一I级。计划工期36个月。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694&extra=page%3D1)。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16:3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中必须填写“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并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选项。

5.3请投标人先响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QGS+项目+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将汇款回执单扫描件发送到邮箱:zt10j7gs@163.com,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购买多个包件请合并付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转账银行账户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4.1要求)以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或“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加全时云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招标人在开标前2日将在线开标和视频会议的操作说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见招标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4层评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

6.3 投标人须在供方交易系统响应界面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选项。

6.4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69号

物设分公司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哲 蒋韬

联系电话:18038513332 18728772820

邮 箱:zt10j7gs@163.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 0101 9300 0172 0001

地址:北京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项目

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LQ-1

石油沥青70#A级

5060

中铁十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菏泽段工程指挥部三分部

中铁十局七公司濮新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供应商必须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垫资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2019年以来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要求。提供2019年以来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供应商具有2019年以来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竞谈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6.供应商需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规定,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还在限制交易期内、“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投标。

9.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物资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70%,3个月后再支付本次结算金额的2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个月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00

10

投标人沥青储存能力不少于1万吨, 70#A级沥青品牌优先选择京博石化,次选齐鲁石化

SBS(I-D)

改性沥青

9220

MAC-70#

改性沥青

5370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2

LQ-2

石油沥青70#A级

5060

中铁十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菏泽段工程指挥部三分部

中铁十局七公司濮新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供应商必须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垫资能力;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2019年以来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要求。提供2019年以来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供应商具有2019年以来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竞谈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6.供应商需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规定,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还在限制交易期内、“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投标。

9.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物资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70%,3个月后再支付本次结算金额的2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个月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 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00

10

投标人沥青储存能力不少于1万吨, 70#A级沥青品牌优先选择京博石化,次选齐鲁石化。

SBS I-D

改性沥青

9220

MAC-70#

改性沥青

5370


来源:剑鱼招标

资讯编辑:王真秀 0533-7026296
资讯监督:李丽丽 0533-702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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