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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风景区区域改造项目第1部分第一批次沥青混凝土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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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平台,对“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风景区区域改造项目第1部分第一批次沥青混凝土”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采购。现本公司就该项目面向全国发布公告,欢迎参加。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风景区区域改造项目第1部分第一批次沥青混凝土

1.2项目编号:哈产采(2021)第609号(HTCL-TP-216022);

1.3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1.4采购预算:1636890元(含税)

1.5交货时间:具体供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

1.6交货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1.7主要参数要求:执行标准、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092-19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1.8其他要求:

(1)、产品需要符合本次采购的执行标准: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092-19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2)、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应随货及时提供给采购方。产品质量合格并符合相应国家质量标准

(3)、检验依据:货物需符合本次采购的质量执行标准,由采购方对进场批次的产品随机抽样送检(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评审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则采购人可不予验收,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4)、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的发票应及时提供给采购方。

(5)、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材料款,支付比例与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比例一致。具体事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6)、报价包括:主材费、损耗、管理、装车、运输至施工现场、卸车、保险、包装、标记、乙方保护措施、相关服务、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7)、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内容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如出现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8)、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供应采购标的内容。

(9)、因材料自身质量问题产生褪色现象,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否则需赔偿采购人因褪色现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9质保期:两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本项目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评审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评审、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评审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评审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评审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委托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提供承诺书;(3.1)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2)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供应商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具体可与委托人联系;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评审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5日16时00分;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hrbggzy.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评审文件费用后购买评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供应商在缴纳完文件费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文件费交纳无效,由意向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3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报名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供应商需同时将以上报名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汇款账户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同发送至904938625@qq.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注: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报名无效);

3.4评审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5报名时间为从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评审时间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1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一号门阳光大厅右侧服务台,联系人:刘女士 18545817899。

4.2因疫情期间人员不得聚集,请各供应商代表在2021年10月29日9时30 分至2021年10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评审时间:2021年10月29日10时00 分,评审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评审室)

(四) 公告发布媒介:

4.4本次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rbggzy.org.cn/)上发布。

5.其他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 10月26日16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评审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服务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委托人:哈尔滨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四道街6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810702

受托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联系人:崔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刘女士、李先生、孙玉宝

联系电话:0451-82375252

联系电子信箱:904938625@qq.com

来源:剑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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