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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采购

摘要:

沥青招标,沥青公告,公路沥青

项目编号: XNXM1-LQCG-2021-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17)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贺胜桥镇,在贺胜村花台附近与107国道江夏段对接,终点位于汀泗桥镇西侧双港桥桥头,与107国道赤壁段起点对接,路线全长36.84km,其中改建段1.9km,新建段34.94km。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全线共设大桥3655m/10座,中桥336m/5座,涵洞、通道107道。建设期36个月,养护期60个月,设计概算约13.9954亿(含征拆费用),建安费约10.1亿。

2.2招标内容: 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路面沥青改性材料 废橡塑基热塑性弹性体》(JT/T 1089-2016),同时满足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尽量附中交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共1类物资:沥青,共计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7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8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四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7月12日上午9时30分至2021年07月1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购买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标),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投标人需以转账形式缴纳 5万元投标保证金。

4.3标书费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4.3.1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名称: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

账 号:42050169600800000394

备 注: 购买中交四公局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招标文件。

4.3.2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包件号,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327546928@qq.com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4.4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名称: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安支行

账 号:42050169600800000394

4.5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 年07月20日9时0分至2021 年07月27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1 年07月27日上午10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网上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empm.ccccltd.cn/PMS/上发布。

附表1

招标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包件号

备注

01

沥青

A-70石油沥青

t

6303.98

2021.08.25

施工现场

XNXM-LQ-001


02

沥青

SBS改性沥青

t

5633.31


03

沥青

乳化沥青

t

356.59


04

沥青

PC-2乳化沥青

t

776.75



合计



13070.63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107国道咸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安大道189号

邮 编: 437000

联 系 人: 吴三丰

电 话: 18608656411

传 真:

电子邮件:327546928@qq.com

网 址: http://empm.ccccltd.cn/PMS/

来源:剑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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