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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城区道路PPP项目部沥青、改性沥青、重质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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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城区道路PPP项目部沥青,改性沥青,重质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0424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城区道路PPP项目部沥青,改性沥青,重质油采购项目

1.4交货期:2021年3月30日之前(以到施工现场为准)

1.5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施工现场。

1.6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企业自筹肆佰万零玖仟元整(4,009,000元整)

四、使用范围及条件说明:

4.1本次采购的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城区道路PPP项目部沥青,改性沥青,重质油采购项目使用。

五、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成交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原件审查)。

5.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9:00至2021年3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6.2本次下载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17:00前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八、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多次竞价

9.2减价幅度:5000元

9.3自由竞价时间:从2021年3月27日10:30至2021年3月27日10:50止

9.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十、竞价原则

10.1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预算,下次报价须低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减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最低价格供应商部符合采购要求,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2本次竞价单价为锁价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一、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递交材料评价:

11.1成交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6:00前

11.2成交供应商递交材料评价时间:2020年3月29日16:00开始

11.3成交供应商递交材料的地点:递交至: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220国道老收费站往东长城石化加油站旁ppp项目部。姓名:张志敏   电话:13199507000

11.4成交供应商递交材料邮寄要求:成交供应商递交材料一式两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11.5成交供应商递交材料以施工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成交供应商应递交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本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220国道老收费站往东长城石化加油站旁ppp项目部

联 系 人:     凤勇       张志敏

电    话: 18045478900    13199507000

来源:剑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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