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  >  能源  >  沥青  >  招投标 > 正文

[沥青]: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路东延、科技路PPP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摘要:

沥青招标,沥青公告,公路沥青

招标编号:SGJEGS-SZDL-CLZB-2020-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路东延、科技路PPP项目经理部已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三公局工管发8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三公局(枣庄)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沥青混合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路东延、科技路PPP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枣庄高新区大连路东延(长白山路-店韩路)、枣庄高新区东谷山片区科技路(黑龙江路-规划大连路)组成。

大连路东延工程(长白山路-店韩路)规划建设道路长约3630m,红线宽40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使用年限15年,设计车速60km/h。新建跨径布置为20m的大连路跨宏图河桥梁和跨径布置为30m的大连路跨蟠龙河南支流桥梁,包含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枣庄高新区东谷山片区科技路(黑龙江路-规划大连路)长约1358.913m,红线宽30m,为城市支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设计车速30km/h。包含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规划在长白山路与大连路路口东南象限设置1处占地面积约2000㎡的加油加气站,拟按照二级站标准设计。

2.2招标内容:

施工用沥青混合料招标材料如下: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型号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数量

备注

1

沥青混合料

AC-10


2300


2

沥青混合料

AC-13

改性、玄武岩

12201


3

沥青混合料

AC-13


2800


4

沥青混合料

AC-16


3000


5

沥青混合料

AC-20


23000


2.3特别说明: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水利和市政相关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一、生产厂商准入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5.特种行业必须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经营(充装)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运输许可证、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识等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6.有固定生产场地,具备较强生产能力和交货保障能力;

7.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具有质量、价格优势;

8. 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9. 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文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08月16日8:30至2021年08月20日16: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投标人于2021年08月16日8:30至2021年08月20日16: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08月20日16:0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大连路东延、科技路及配套设施PPP项目沥青混合料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青年路支行

帐 号:110906645310501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08月30日16: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30日16:00时止,2021年08月30日16: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08月3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大连路东延、科技路PPP项目工程沥青混合料材料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户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银行账号:01-10-000491-01(汇款时“-”必须输入)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结算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定金。

(2)按月进行结算支付,甲乙双方在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接收产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根据上月16号至当月15号的送货单和收料单位的收料单,和甲方物设部对账并结算,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第二个月付至结算总货款的70%,三个月无质量问题付至95%,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保修(质)金,双方在供货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保修(质)金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全部货款。但乙方所供产品不因甲方验收合格或质保期满而免责。

(3)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4)甲方所欠乙方货款债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保修(质)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6)合同期内材料单价不做调整。

8.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路东延、科技路PPP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安康苑小区内综合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李贺 联系电话: 18396802151

电子邮箱:97848289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301800

传 真:022-60370631

公司联系人:齐 峰 电话:022-60370631

备注:注意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不同,请分开支付,付款回执单发送邮箱978482893@qq.com

来源:剑鱼招标

资讯编辑:王真秀 0533-7026296
资讯监督:李丽丽 0533-7026295
资讯投诉:李倩 0533-702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