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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华成2021年度沥青采购公告

摘要:

沥青招标,沥青公告,公路沥青

项目概况

华成2021年度沥青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CJZZ(2021)CG004

项目名称:华成2021年度沥青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采购量

最高单价(元/吨)

最高限价(元)

谈判保证金(元)

1

道路石油沥青

70号A级

2000

3530

15420000

100000

2

SBS改性沥青

I-D

2000

4180



备注:

1、本次招标货物为一个整体合同包。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包括: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采用一票制,即沥青材料发票)、进口关税、劳务、运输、装卸、管理、保险、检测、过磅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林下村        

联系方式:13559318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596-2667020            

联系方式:小刘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0596-26670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资讯编辑:王真秀 0533-7026296
资讯监督:李丽丽 0533-7026295
资讯投诉:李倩 0533-702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