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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丹山高速公路路面项目沥青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

摘要:

沥青招标,沥青公告,公路沥青

(招标编号: ztwjjxhlqzb-2023-01-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一、招条件

本丹山高速公路路面项目沥青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522.2 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交控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丹山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位于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和山阳县境内。为东西走向,路线起于丹凤县竹林关镇东利用既有沪陕高速竹林关互通立交《改为枢纽立交) 与沪陕高速相接,向西经州河北村于 K4 附近设竹林关西互通式立交与规划的 G345(原国道计划改建)衔接,向西经王村、长沙沟村,于 K13 附近设土门互通立交与郭山路(G345) 衔接,向西经湘子店村、银花镇,本标段 38.542km。本次采购物资为项目所需沥青,共分1个包件,预计供货日期为 2023 年 2 月至 2023 年 10 月。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沥青集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LQ-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LQ-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也可)、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

3.2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3 财务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 1亿元,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8000 万元。

(2) 沥青包件投标人信用销售额度不低于 3000 万元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供应厂家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及运输设备。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沥青质量检测报告 1 份);检验报告中沥青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3.5 供货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以来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6 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0 年至今)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 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

投标。(9) 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由供应商全部承担责任

(10)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需提供正规的工厂化改性设备及正规的实验场所注:

1.本招标项目,由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丹山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 委托招标组织人《陕西交控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在陕交控 E 采平台进行,中标人直接与招标组织人签订材料采销合同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文件的取

获取时间:从2023 年 02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27 日 10 时 00分获取方式: 4.1 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陕西交控 e 采平台(www.sxjkjcpt.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成为会员,平台首页点击“成为供应商”后按步骤填写上传所需资料并提交审核(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 10:00 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交控 e 采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2 月 27 日 10:004.3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陕西交控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见本函 8.3,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备注项目名称和参与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与保证金必须分开汇出,不得一笔汇出,否则将其款项全部视作为保证金。4.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完善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与保证金两笔付款凭证需上传至 e 采平台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招标人将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亦无法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8 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开时间及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8 号陕西高速大厦七、其他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613 号):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 27 号):(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 号) :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 号),《陕西丹宁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文件》(陕丹宁东发[2021]75 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交控 e 采平台 (www.sxjkjcp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组织人:陕西交控物贸集团有限公司电话: 18092438806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 8 号 联系人:强佳意邮箱: 649457729@qg.com

8.2 招标人集采电子平台: 陕交控 e 采平台

(1) 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电话: 18092438806 (陕交控 e 采平台,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联系人: 强佳意(2) e 采平台供应商注册

联系人: 白渝欢 电话: 02983691016 (陕交控 e 采平台,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电话: 18692069903邮箱: 745882013@qq.com联系人:张波8.3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 陕西交控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6100190290005253205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LQ-01

基质沥青

70#(国产)

2520

800

5


90#(进口)

18100





来源:剑鱼招标

资讯编辑:王真秀 0533-7026296
资讯监督:李丽丽 0533-7026295
资讯投诉:李倩 0533-702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