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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港区沥青项目部SBS改性沥青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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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230050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港区沥青项目经理部计划采购沥青用于项目工程施工,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沥青招标数量共计6000吨,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位于河南省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一级土地开发共分为四个项目包,其中项目包二、项目包三由中国电建集团中标,距离机场高速口约15km,涉及区域有港区龙王乡、三官庙乡。项目包三由中国电建集团子企业中国水电第十一工程局组建总承包部组织施工。

郑州航空港沥青路面项目经理部通过采用自建沥青拌合站、辐射郑州周边沥青路面施工的模式运行,项目部目前主要负责郑州航空港区三标段、双湖大道、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州大道(黄河桥头至宇通立交)项目金水路中州大道互通立交改造工程,涉及的主线机动车道沥青面层铣刨加罩施工、沥青混合料生产运输和混合料摊铺施工以及港区三标水泥稳定碎石施工。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港区沥青项目部工程施工的沥青路面工程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本次招标采购数量为6000吨,具体规格和数量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品牌

1

沥青

70#

2000吨

投标品牌需为国际一线、二线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中任一品牌)

2

沥青

SBS 1-D

4000吨


合计


6000吨

备注:以上招标数量为根据施工图纸估算的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3年7月上旬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龙王乡荆州路与思存路交叉口处港区沥青项目部附近指定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基质沥青选用70#A级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为SBS类(I-D)型聚合物改性改性,质量要求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相关技术指标,试验方法遵循《公路工程沥青和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一般纳税人,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等认证证书、提供2份近期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品牌需为国际一线、二线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集团中任一品牌)

2、投标人应提供在近3年(2020年-2022年度)内的沥青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且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并附相应发票,应具有沥青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

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 月14日17点前(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莉,电话:4006274006-10或13572886514)。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投标文件费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售后不退,采购单位可为缴纳投标文件费的供应商提供企业内部收据,不开具发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收取标书费,投标人报名审核后,将标书费汇至以下账户(缴纳标书费时需备注“沥青项目沥青标书费”字样):

户 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沥青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航空港分行营业部

账 号:246879305572

行 号:1044910681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5日10 时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线签到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签到环节顺利完成,建议提前1小时完成在线签到)。

(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莉,电话:4006274006-10或13572886514。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投标人应报含税总价。当投标人税率不一致时,评标总价按税前价进行评审。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中国电建竞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中国竞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物资设备科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75号楼901室

邮 编:450001

联 系 人:张丹凤 李工

电 话:0371-86019233 0371-55158697

现场联系人:程书伟、曹艳

电 话:15839568514、18639803996

九、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55158605

来源:剑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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