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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抚顺市众鑫公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摘要:

沥青招标,沥青公告,公路沥青

项目概况

抚顺市众鑫公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ZZ2022-186

项目名称:抚顺市众鑫公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3706元/吨(落地含税价,含13%增值税,如中标人运费发票单独开具且运费不能提供13%抵扣额度的发票,则按照少折扣金额,折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采购数量1000吨,根据实际提货数量结算。

最高限价:3706元/吨。采购数量1000吨,根据实际提货数量结算。

采购需求:抚顺市众鑫公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沥青采购。

1)、投标人需提供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为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凯意石化有限公司。规格型号: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组织货源,不得以沥青生产厂家产能紧张等理由拒绝付货。

3)本次招标的成交价格即为提货价格,不再随市场行情波动(中标价即为落地含税价,含13%增值税,如中标人运费发票单独开具且运费不能提供13%抵扣额度的发票,则按照少折扣金额,折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4)货物送达后,招标人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卸车

5)中标人送货时,必须提供沥青生产厂称重的票据(磅单)和出厂合格证。

6)中标人负责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抚顺市东洲区青年路)

7)违约责任:①中标镖人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除全额退还招标人货款外,按照合同额的10%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②中标人送达的货物,超出沥青出厂称重单部分,招标人不在支付货款,按沥青出产称重单结算,如中标人提供货物少于沥青出厂单,按实际数量结算

③中标人未能在合同期内送达全部货物,每延迟一天,折减5000元结算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8日 至 2023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19-12 亿程广场 3 楼305室 ( 抚顺市政府西侧、 抚顺市规划展示馆北 5 米电梯入口)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19-12 亿程广场 3 楼305室 ( 抚顺市政府西侧、 抚顺市规划展示馆北 5 米电梯入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抚顺市众鑫公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李承志 13842333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 19-12 亿程广场 3 楼 ( 抚顺市政府西侧、 抚顺市规划展示馆北 5 米电梯入口)            

联系方式:李徐阳 那玉晶 024-53888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徐阳

电 话:  024-53888079

来源:剑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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