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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沥青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摘要:

沥青招标,沥青公告,公路沥青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沥青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SJEGSJC-20235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安罗路面分部沥青包件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本项目起点位于罗山县东庙仙乡刘湾村西南,顺接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上蔡至罗山段,并与沪陕高速公路(G40)交叉,设置刘湾枢纽互通,向南依次经过罗山县庙仙乡、莽张乡、周党镇、定远乡,于定远乡龚家棚东止于豫鄂省界,即项目的终点。本路面施工涵盖罗山至豫鄂省界段高速公路4个标段的路面施工,起点K0+000,终点K44+108.93,全长44.11km,包含桥梁38座(8.42km,占比19.13%),4座服务区型互通(庙仙互通、莽张互通、周党互通、定远互通),2座枢纽型互通( 刘湾互通,竹竿河互通),1座服务区(罗山南服务区),3条连接线7.32km(庙仙连接线0.93km、莽张连接线1.54km、周党连接线4.85km)。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694&extra=page%3D1)。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中铁鲁班商务网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鲁班网校”中《招标采购在线投标操作(二期)》(http://lbpx.crecgec.com/index.php?g=course&m=course&a=courseinfo&id=144)。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5日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办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5日17: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5.3请投标人先响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多个包件标书费可以合并一笔打入,备注好即可,采购人不开具标书费发票。成功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到招标联系人邮箱,请投标人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或360极速版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到账为准。成功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人邮箱。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或“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加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招标人在开标前1日将在线开标和视频会议的操作说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4层评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平原中路125号

联 系 人:董志彬

联系电话:13292133778

邮 箱:ztsjegswzsbfgs@163.com

(1)购买招标文件费汇款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所投包件号

(2)投标保证金汇款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平原路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01620050000014

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所投包件号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LQ-01

基质沥青

70-A

1300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竞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应附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标。

6.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具备竞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

7.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8.其他要求:生产厂家应在河南安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准入厂家范围以内。准入名单如下: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3.韩国GS加德士炼厂(青岛日石吉通沥青有限公司)。

供应商需接受不少于货款总额 30%的银行承兑汇票或 e 信通(不另行贴息),剩余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支付该批货物金额的50%,合同封闭、签订封账协议后3个月内再支付30%,剩余2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1000

5

合计





13000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2

LQ-02

基质沥青

70-A

1300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路面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竞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应附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标。

6.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具备竞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

7.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8.其他要求:生产厂家应在河南安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准入厂家范围以内。准入名单如下: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3.韩国GS加德士炼厂(青岛日石吉通沥青有限公司)。

供应商需接受不少于货款总额 30%的银行承兑汇票或 e 信通(不另行贴息),剩余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支付该批货物金额的50%,合同封闭、签订封账协议后3个月内再支付30%,剩余2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1000

5

合计





13000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剑鱼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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