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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油]:2021年中国船用燃料油市场年度热点大事记

摘要:

燃料油进口,燃料油进口资质

1、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托克能源(浙江)有限公司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资格的批复

2021年1月7日,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复舟山市商务局,研究同意授予托克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有经营资格。这是第11家获得舟山保税船供油资质的企业。

2、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海南省本地燃料油生产企业凭燃料油出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用于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字样)等有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岀口退(免)税。上述保税油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本地生产燃料油统称为“不含税油”。本条规定的境内船舶加注的本航次所需不含税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是指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经营范围均含“国内水路货物班轮运输”),并向海关备案,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船舶。本航次,是指从装载外贸货物的始发港至洋浦以及从洋浦装载外贸货物至目的港的航次。其中,始发港为首个装载至洋浦中转的外贸货物的境内港;目的港为最终卸载自洋浦中转的外贸货物的境内港。

三、本航次所需不含税油加注量=本航次里程×(燃油消耗率×额定功率÷额定航速)。航次里程以《中国沿海航行里程表》为准。燃油消耗率以《船舶推进机器轮机说明书》中数据为准。额定功率以《船舶检验证书》中数据为准。额定航速以《船舶实验综合报告》或《船体及设备说明书》中数据为准。

四、洋浦港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上述公式,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核定本航次不含税油加注量。不含税油经营企业按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加注量加注不含税油。船舶可申请累计多航次加注。不含税油经营企业应当将不含税油加油有关信息资料报送税务部门。

五、不含税油的操作、监管流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后至本通知公布前,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已试行加注的燃料油,可参照本通知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2月26日

2021年6月8日,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新汕头”轮到达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卸货时,顺便加注了694.5吨保税燃料油。自今年4月8日洋浦独有的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加注保税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以来,上半年已加注保税油2003.6吨,大大降低了航运企业的成本。

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加注保税油政策在洋浦的正式落地,对洋浦建设保税油供应中心和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都具有标志性意义。洋浦将全面推进自贸港政策为产业赋能,持续弘扬“快准实好”的工作作风,以高标准严要求和“店小二”精神,加快烧开洋浦保税港区“这壶水”。

3、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与上海市交通委签订一体化供油协议

2021年3月8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管委会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正式签订了《保税船用燃料油一体化供应协议》,标志着长三角港口海事服务一体化迈出坚实步伐,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交通运输部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徐国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张林、舟山市委副书记、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华伟、舟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浙江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毛江平、上港集团副总裁方怀瑾和两地交通港航、海事、海关、边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本次签约仪式,张林副主任与毛江平副主任代表双方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

此前经双方友好协商,已就船用燃料油跨港区直供试点企业、供油船舶准入机制、共同建立港口经营备案和口岸监管互认长效机制、落实协议的工作机制等达成共识。根据协议,两地交通港航部门在中石油上港、浙江海港国贸2家供油企业试点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体化供油船舶名录库,两地相关经营备案手续、供油市场监管实施互认。双方将以船用燃料油一体化供应作为浙沪海事服务合作的新起点,有序扩大试点范围,拓展深层次合作,共同推进两地国际航行船舶综合海事服务和LNG加注等领域的广泛合作,携手推动建设“长三角海上合作示范区”。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两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同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要求的生动实践,是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促进长三角区域市场融合发展的又一范例。

4、保税船加油许可下放至海南省政府

2021年4月19日,自贸区港司发布致海南省人民政府的通知:商自贸发〔2021〕58号《商务部等20部门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在货物贸易方面,第3条明确规定:“将海南省省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海南省人民政府,经批准的保税油加注企业可在海南省省内为国际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

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需要国务院批准经营许可,其中保税油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占用进口配额,由海关实施监管供应。

目前,国务院共审批了5家企业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税船供油经营,并于2017年赋予舟山市政府、2020年赋予深圳市政府保税加油许可权,因此海南省是首个全省范围获得保税油地区经营许可权的地区。

5、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本公告所称视同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5月12日

6、 中石化燃料油公司在斯里兰卡开启低硫船燃供应业务

2021年2月底,中石化燃料油公司在斯里兰卡打通船用燃料油供应全流程,顺利完成首单1500吨低硫船燃供应任务,实现在南亚船加油市场的首单突破,开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低硫船燃供应先河,对于中国石化进一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7、广州发文支持南沙开展保税燃油加注业务

3月4日,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商务局制定了《加快培育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今日正式挂网。

方案提出建设大宗商品国际分拨枢纽。支持开展保税燃油加注业务。争取南沙企业申请“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全国性资质,争取具备资质的企业在指定监管场所内开展保税船燃调兑业务。扩大燃料油进口,探索“南沙+锚地”模式发展VLCC浮舱石油保税进口业务的可行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保税船燃加注基地,探索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联合监管平台。

8、青岛港首单挂港加油业务落地

2021年3月14日,中石化燃料油山东分公司加油船“大东凯6”轮抵达三号锚地,为来山东港口青岛港挂港加油的大型油轮“ESCAPADE”轮成功加注1500吨低硫船舶燃料油。此举标志着山东港口青岛港全力促成的在青岛地区外锚地为过路船舶提供挂港加油业务的首单落地,开创了青岛地区挂港加油业务的先河,也将进一步促进山东港口保税船用油市场的发展。

9、中国船燃广州公司正式打通广州海关高明关区跨关直供

2021年5月17日,随着“中燃37”轮顺利完成靠泊中船文冲船厂“诚信19”轮保税油供应任务,标志着中国船燃广州公司正式打通广州海关高明关区跨关直供“最后一公里”,实现油品生产炼厂到终端客户的一站式供应模式,为中国船燃在粤港澳大湾区保税油业务提质增量打开了一条新通道。

10、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成功开展保税船供油运输业务

2021年6月17日,山东港口航运集团加油船“山港油运8”轮在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港区65号泊位顺利为“中华和平”(MV.CHINA PEACE)轮加注1036.2吨保税燃油,是航运集团开展的首次保税船供油运输业务,开启了山东港口保税燃油供应业务新篇章。

作业过程中,航运集团按照中石化燃料油山东有限公司加油订单要求,协同青岛港强化联合调度,顺利完成加油船搭靠、燃油供送等作业环节,同时与海事、海关、边检、受油船保持常备联络,仅用4小时即完成首次供油运输业务。

“山港油运8” 轮是航运集团首艘专业加油船,由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日照船机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建造,总长90米,型宽15.2米,型深7.2米,总载重量4200吨,单航次可供应船用燃料油3700吨。船舶为双机双桨尾机型,配备最新型艾默生质量流量计,在航行操纵、供油安全、计量精度等方面具备领先水平。据悉,“山港油运8”轮先期将投入青岛口岸开展船供油运输业务,后续服务范围将逐步覆盖省内其他口岸。

11、“中国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税船供报价”正式发布

6月2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和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联合研发编制的“中国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税船供报价”在上期能源低硫燃料油期货上市一周年仪式上正式发布。该报价以低硫燃料油期货每日结算价升贴水形式发布,由舟山当地主要船供企业报价后经计算形成,旨在打造以低硫燃料油期货结算价为参考基准、具有区域代表性的现货贸易参考价格,是首个以国内期货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的人民币报价机制。立足舟山全球第八大,国内最大的保税船供油港口的市场地位,中国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税船供报价所有价格数据均取自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低硫燃料油真实交易数据。先期参与报价的有中石化燃料油、中燃、中石油燃料油,并逐步扩展引入其他燃供企业,将全面客观地反映燃供市场的价格走势,起到价格指导作用。

下一步,中国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税船报价将加快引进报价主体,提升市场参与度,增强价格辐射影响力,在机制成熟运作的条件下联动线上交易,打造一体化、实时性综合报价体系,进一步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建设,并在形成有区域性影响力的低硫燃料油中国现货价格基础上,逐步辐射东北亚、东南亚市场。

12、首票“深圳牌照”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业务落地盐田港

2021年6月29日,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首单加注活动在盐田港区举行。当天,随着一艘供油船舶“朝阳502”轮将2700吨燃料油提离惠州马鞭洲岛华德油库,在深圳海关的监管下,在盐田港码头顺利完成为国际航行船舶“ZIM Virginia”轮提供燃料油加注服务。此举标志着首票“深圳牌照”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改革迈出关键一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又一事项得到落实,对盐田区打造国际航运枢纽和离岸贸易中心有着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深圳海关先行先试,支持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落地,推动企业设立国内结转型出口监管仓库促进国产燃料油外供。试点推广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两仓合一”创新运营模式改革,减少燃料油二次流转。前5月,深圳关区共监管出口外供燃料油40.61万吨,同比增长528%。

13、松辽盆地陆相页岩油实现重大战略性突破

2021年8月25日,中国石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大庆油田古龙页岩油勘探取得重大战略性突破。古页油平1、英页1H、古页2HC等重点探井获日产油30方以上高产且试采稳定,其中古页油平1井见油生产超500天,累产原油6000多吨,累产油气当量近万吨,实现松辽盆地陆相页岩油重大战略性突破。

14、大庆石化首次成功产销船用燃料油

截止2021年7月29日,大庆石化公司已生产船用燃料油3.07万吨,产销率达到100%。大庆石化公司生产的燃料油品牌中,以汽油和柴油系列牌号为主。为贯彻集团公司“油转化”工作精神,探索降低汽、柴油产量新途径,今年年初,大庆石化积极组织论证生产船用燃料油的可行性,不断攻克船用燃料油生产技术,积极快速推进船用燃料油生产储运改造方案论证及设备改造。炼油厂通过优化催化柴油比例,达到船用燃料油出厂标准,同时把240和241号罐作为船用燃料油专用储罐,通过专线专泵管输到石油站出厂。

经过一个月的试验,炼油厂技术人员通过对120个主要质量标准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了方案。使用该方案的产品完全符合船用燃油协议质量控制标准,实现了船用燃油生产的新突破。6月19日20时20分,241号罐船用燃料油开始向石油站管输送油,大庆石化炼油厂船用燃料油首次成功出厂,实现了效益的最大化。

15、天津港保税燃料油混兑业务正式启动

2021年9月28日,天津港保税燃料油混兑业务在燃供公司正式启动,燃供公司成为天津首家启动天津港保税燃料油混兑业务的企业,这也是天津自贸区首个油品政策正式落地。2020年5月28日,燃供公司取得“国内结转型出口监管仓库”资质,成为天津地区首家政策落地企业,南疆油库也成为华北地区规模最大、海关监管设施最完善的储备油库。

以此为依托,燃供公司与国内最大的供油服务企业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保税船供油业务一体化运营,通过南疆油库开展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今年上半年,中国船燃系统在环渤海区域出口退税资源已经完全取代了进口资源,对其进一步巩固渤海湾保税油市场第一的地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6、中科炼化新建船用燃料油项目变电所受电成功

10月初,中科炼化新建船用燃料油仓储设施项目变电所SS29A成功受电,为确保中科炼化新建船用燃料油仓储设施项目10月底按期中交创造了条件。据介绍,中科炼化新建船用燃料油仓储设施主要由储罐区、变电所、泡沫站、系统管网、码头消防水池等五部分组成,六台储罐充水试验已全部完成,储罐防腐保温已全面展开;泡沫站设备已全部安装就位,系统管网工艺管道预制安装已完成超过80%,管道试压正在加快推进;码头消防水池已完成顶板浇筑,充水试验的前期准备已开始组织实施。陆域项目部一组正在与各参战单位一起加班加点抢上各项施工,全力以赴向着中科炼化新建船用燃料油仓储设施今年10月底中交、11月底投用的大目标推进。

17、赋予上海市、广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

2021年11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21〕24号《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其中《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的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中,第5个方面54项改革举措明确提出:支持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提升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

此项举措的主管部门和单位:商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主要内容为:赋予上海市、广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允许广州市、深圳市保税油供应企业在广东省范围内开展保税油直供业务,进一步增强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吸引国际航行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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