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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摘要:《规划》共计分为发展基础与形势、总体要求及目标、全面建设现代能源供应体系、大力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提升能源科技发展水平,持续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合作,六个部分,其中天然气在以下内容中主要提及。

全面建设现代能源供应体系

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工建设青峡、青铜峡二期、中宁等抽水蓄能电站。积极推动吴忠跃进等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的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扎实开展抽水蓄能场址补选及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储备工作,做到能核尽核、能开尽开。全力推进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立项建设。加快推进银川扩建、固原、石嘴山、同心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拓展生物质能利用渠道,在引黄灌区和南部山区农林生物质资源较丰富区及畜禽养殖大县,推动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示范;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

加快推进油气资源勘探开发。

推进中石化与区内天然气企业合资合作,共同推动定北气田勘探开发,运用高含水气田开采新技术,同步开展周边空白区域天然气勘探工作。加大青石峁气田勘探和开发力度,争取早日实现稳定高产开发。加强煤层气勘探开发,推进惠农区等区域煤层气开发。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产量力争达到10亿立方米以上,形成多渠道多气源供应格局。

打造“西气东输”输配枢纽。推进西气东输三线中段、西气东输四线等过境天然气管道建设,强化宁夏在西气东输战略通道中的重要节点作用。增加杭锦旗至银川天然气管道输气量,加快推进杭银线三条配套支线、盐池至银川天然气管道建设,促进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天然气互联互通,构建多气源互补、联系畅通、运行灵活、安全可靠的天然气管网。推进天然气管网向海原县、泾源县、隆德县等未覆盖县域延伸。强化储气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以集约化、规模化LNG储罐为主,重点用气企业小型LNG、CNG储配站为辅,沿海LNG接收站为补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系统,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储气能力。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长输管道长度达到2500公里,天然气供气量达到50亿立方米,建成管线交汇、外通内畅、调配灵活的“西气东输”输配枢纽。

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风况、光照预测精度,优化电力调度运行管理,探索多种能源联合调度。加大煤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力度,鼓励热电机组开展蓄热调峰改造,扩大自备电厂参与调峰规模,探索天然气机组参与调峰机制,有效改善电力系统调峰性能。积极培育和扩大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储能商业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设施配套规模化发展,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充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和备用等多类效益,创建“绿电园区”,支持建设自我消纳、自我调峰的新能源项目。大力推广电采暖、电动汽车、电制氢等应用,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建设,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十四五”末全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深入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激励各类灵活性资源自主提供辅助服务。创新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交易品种,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通过指标引导方式创造绿电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积极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发展。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利用率力争保持在95%以上,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任务。

加快油气体制改革。

加快放开勘查开采准入限制,推动青石峁气田、定北气田合作开发,建立更加紧密的上下游企业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完善油气管网运营机制,强化油气管网监管,推动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减少供气层级,提高管网设施利用效率。加大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明确政府、供气企业、管道企业、城市燃气公司和大用户的储备调峰责任与义务。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及配套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有效释放竞争性环节市场活力。

加强能源领域合作。

加强与山东、浙江、湖南等省份的能源合作,扩大电力有效外送,打造“西电东送、绿电为主、东西共赢”的合作典范。加快推进我区与中石油、中石化在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的合作。积极开拓区外能源供应渠道,构建开放合作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强黄河“几”字弯协同发展,密切与周边省区的能源交流合作,努力形成资源互补、产业差异化发展格局。深化闽宁协作,鼓励区内优势企业依托福建省沿海优势建设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持续加强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已签署合作协议的落实,争取更多央企实施的国家能源战略项目落户宁夏。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开展能源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支持区内优势企业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开发和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合作建设能源化工项目,促进能源国际合作向更高更广泛领域拓展。

实施“气化宁夏”工程。

依托国家干线和自治区主干管网,以及区内和毗邻地区气源,推进覆盖各县(市、区)、重点乡镇和主要园区的支线管道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力争实现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加快管道沿线城镇燃气管网建设,科学规划燃气基础设施,完善城镇燃气公共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等多种形式,推进燃气下乡,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打通用气“最后一公里”。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拓展天然气在燃气、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领域天然气消费水平。到2025年,全区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75%。

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坚持从实际出发,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工程。加快现有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力度,积极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做好城乡结合部天然气供暖延伸覆盖。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因地制宜推广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电采暖设施,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升级改造。鼓励发电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参与电供暖,探索实施风电供暖。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降低用户电代煤、气代煤使用成本。


原文链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65号) ( www.n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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