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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摘要:

摘要:大力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行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和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实现智慧运行与监管。

工作目标。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抓紧健全适应更新改造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更新改造工作。2023年年底前,力争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50%以上;2024年年底前,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80%以上;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城市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的管道;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管道;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

建立资金共担机制。建立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专业经营单位要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的市政管道、燃气厂站、热力站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出资责任。住宅小区共有产权的庭院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以及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已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资金筹措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执行;未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建立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分比例或分项目合理共担机制。居民用户燃气立管及户内加装安全装置等老化更新改造所需资金,由燃气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分比例共担。工商业等管道产权关系明晰的,按照“谁所有、谁付费”原则,由用户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市政排水管道更新改造以政府投入为主。

强化监督管理。开展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评估,严格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完善准入条件,建立退出机制,依法淘汰一批合同履约差、供应保障弱、安全投入少、服务质量低、风险管控水平不高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全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规模化、集团化整合,2025年年底基本形成“一城一企”的经营格局。加强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关产品、器具、设备质量监管,强化源头管理。



原文链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_豫政办_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e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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