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  >  能源  >  原油专区  >  热点聚焦 > 正文

有序推进全国统一能源市场的建设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本次新出台的《意见》发布后,能源行业将迎来哪些机会呢?

本次《意见》的第十四条着重提到了能源市场建设的相关方向,要求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统一能源市场的建设。

在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建立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既能保障中国能源供应安全和价格安全,也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原油进口国(进口依存度超72%)和最大的天然气进口国(进口依存度超44%),也是煤炭消费大国。去年第四季度冷冬预期及今年的俄乌冲突导致欧洲多国的天然气、煤炭等能源价格飙升,可以看出能源进口的成本风险随时可能加剧。而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不仅能有效化解进口成本风险,也符合国家“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里”的大方向。

从细节来看,全国统一大市场涉及能源领域主要分为下面五个方面的内容:

(1)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

这一部分主要围绕油气期货产品和交易中心两个要点。

期货方面,目前国内只有SC原油期货于2018年3月上市,而原油下游体量最大的品种成品油,以及天然气都还没有期货面世。从目前国内原油期货已经上市的情况来看,其有效填补了中国乃至亚太原油期货市场的空白,成为国际原油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联动促进了境外原油期货市场的活跃度。早在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便提到,要完善中国原油期货市场,同时适时推动成品油、天然气等期货交易落地。可以看出,油气等能源类品种的期现货体系统一已提上日程,期现货结合有助于弥补国内现行定价机制的短板,为产业企业提供更多的避险工具和选项,尤其是成品油这样体量巨大的品种,一旦期货上市,期现体系将发挥出重要作用。

交易中心的建设是完善油气市场化定价机制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能源市场深化改革的成果。目前我国已有多个油气交易中心落地,包括2016年11月投入运行的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2017年1月投用的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均是国家级的重点交易中心。此外还有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海南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地方性交易场所。虽然国内油气交易中心数量并不匮乏,但存在同质化严重、市场化程度低的缺陷,还未能真正实现价格发现功能。油气交易中心散落各地,必然导致交易量分散,难以形成反映基本面的公允价格,形成价格基准更是难上加难。

理想的油气交易中心应该具备丰富的交易品种、众多参与者和多元化的结构,并能形成价格基准。在市场规则和监管统一的背景下,可形成整体与部分相结合的价格体系。区域价格反映该区域的供需情况,全国价格指数则反映国内和国际整体的供需格局变化。未来国内油气交易中心如何统一化,行业内企业如何协助政府做好现货价格监测,将是油气及相关领域的重要机遇。

(2)推动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并向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成立,取得初步成果,但管网设施的互联互通仍存在阻碍。以天然气为例,目前由于股权结构比较单一,国家级管网的互联互通已基本完成,但省级管网由于合资及地方资本力量的存在,尚未实现互通。未来天然气管网的目标是“全国一张网”,一旦实现这样的目标,意味着终端用户可以自主选择上游供应商和管网服务商,公平性和开放性将大大增强,也能很大程度上激发市场活力,届时管网体系将成为较为纯粹的服务机构,利益干扰逐渐弱化甚至消失,对终端企业大有裨益,也能简接推动国内天然气的价格改革进程。

(3)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

目前国内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虽在大力推进,但依然面临诸多问题。较为明显的问题是当前国内天然气缺乏统一的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国内液化天然气(LNG)的交易以“吨”为单位,管道天然气(PNG)的交易以“立方米”为单位,进口天然气则以热值为单位。计量体系的不统一导致各环节交流互动存在极大的不便利,也是未来天然气期货推出的最大阻碍,将导致天然气期货无法拥有统一的交割标准。

此外对于进口天然气而言,依存度逐渐升至高位,但国内进口天然气长协多以挂靠国际原油价格(布伦特期货或JCC)为主,当国际原油价格居高不下时,极易导致国内进口成本的压力骤增。未来国内天然气定价体系的改革也将是重点,行业内企业如何参与到天然气价改之中,是后期潜在的机遇。

(4)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由于“条块分割”和“央地博弈”等问题,跨省、跨区交易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目前遭遇较大阻力。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实现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

目前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壁垒明显,交易量偏低,实际上还未实现省份之间的有效连接。根据中电联数据,2021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按类型划分,省内交易占比高达81.4%,省间交易仅占18.6%。

我国电力类型丰富,多种电力类型(火电、水电、核电、风电等)共存,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交易及价格机制、以平衡各电力类型的综合收益,实现保供与新能源转型齐头并进,是未来电力行业的重要机遇。

(5)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综合油气、电力、煤炭三大交易市场,可以看出本次《意见》的要求不尽相同,煤炭交易市场的用词是完善,可以看出国内煤炭交易市场相对最为成熟。对于未来的煤炭市场,预计供给侧改革仍将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先进产能,集约开发、优化布局。与此同时,煤炭交易中心继续发挥现货价格指导作用,补齐规则漏洞,提前预警,防止价格出现剧烈波动风险。

综上所述,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能源领域而言,将是多层次、多类别实施,不仅有天然气计量计价体系的统一,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的统一,也有期现体系和交易中心的统一。可以看出,建立能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的是突破现有的行业壁垒、补齐短板,为能源品种交易及价格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驾护航。

资讯编辑:李彦 0533-7026322
资讯监督:李彦 0533-7026322
资讯投诉:李倩 0533-7026993